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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亦芬:面對二二八,轉型正義的三個迷思

*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端傳媒

文/花亦芬(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專任教授)

編者按:2022年,是台灣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結束任務的一年,也意味著台灣首度於體制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的工作,將畫下暫時的句點。回望與梳理這一段歷史,有四篇文章格外值得參考:四位作者均是曾經參與、或影響台灣這一波「體制內轉型正義工程」的行動者。

吳乃德2006年發表於《思想》雜誌的鴻文〈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是二十一世紀台灣啟動轉型正義工程的重要文件之一。

吳乃德文出刊後,引發時任台大政治系教授的江宜樺,在2007年以〈台灣的轉型正義及其省思〉一文回應。江宜樺後於2013年至14年間擔任行政院長,雖未直接參與體制內轉型正義工程(促轉會正式掛牌成立於2018年)運作,但於其任內高度關注轉型正義相關議題;同時,亦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的警民衝突中,親身成為體制與社會運動對峙的第一線官員。

另外兩篇文章均曾刊發於端傳媒,其中一篇由台大歷史系教授花亦芬所著,她曾任促轉會早期委員,後於2018年辭職;另一篇由前真促會執行長、現任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所著。

這四篇文章,均發表於這四位學人仍身在「民間」、促轉會尚未成立時。如今,促轉會已屆終幕,回溯四位的思想源流,或許能給我們一些重要的反思,與全新的啟發。

2017年,在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的同時,台灣也解嚴三十年了。

作為轉型正義的後進國家,過去台灣因為國民黨長期一黨獨大,民主政治發展無法透過轉型正義的推動,來為公民社會的人權法治基礎打底,也沒有機會將以「三民主義」為尊的憲法,改為以普世價值「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為尊的現代國家憲法。

回顧過去對二二八歷史的討論經常陷入爭議的原因,有三個迷思需要加以釐清。

轉型正義旨在處理「人權大規模遭到侵害」的過往,以重建國家體制對「人權價值」的重視;而不是藉由討論歷史人物的「功過」,以某些得利者的「感恩」之心,來「抵銷」受害者的傷痛。

轉型正義的三種迷思

第一,有一種說法認為,二戰後的台灣回歸中華民國,屬於戰勝國,「只有戰敗國才需要進行轉型正義,戰勝國不需要」。這是用「戰勝」/「戰敗」的政治話術來模糊焦點。其實,轉型正義着重的是處理「人權大規模受損的過去」,這與「戰勝」或「戰敗」無關。

例如,二戰史上法國屬於戰勝國,卻仍然需要為過去協助納粹載運猶太人到集中營的過往道歉,並進行賠償。2015年底法國更開放政府各部門相關檔案,調查納粹時期法國維希政權(Vichy Regime)擔任納粹幫兇的過往。

第二,因為黨國威權控制的影響,長期以來,台灣的教育內容與社會文化並不重視「公義/正義」(justice)價值觀的培養。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凸顯受害者的冤屈難伸,對二二八問題的探討,偏重在受害者的悲情,希望藉此喚醒社會的同情與重視。

但對加害的歷史、加害者與加害體制的研究探討還相當不足。因此,二二八轉型正義迄今停留在「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窘況,而且常常淪為口水戰,爭論究竟是「本省人」、還是「外省人」才是受難者?

就轉型正義的角度來看,這種政治口水戰並沒有必要。轉型正義討論的重點應放在釐清加害的歷史:「二二八事件」究竟為何發生?受害者的身家性命如何受到嚴重傷害?後續系統性侵害人權的政治體制如何建構與運作?

第三個迷思,是以蔣介石「功過」的詮釋,替代轉型正義的討論。不可否認,台灣社會至今還有些人懷念蔣介石領導北伐抗日、抵抗共產黨、以及讓他們在台灣有安居發展機會的「功業」。許多人彷彿以為,要一併討論討論蔣的「歷史功過」,才稱得上公正客觀;而所謂的「轉型正義」,只是企圖想醜化「民族救星」與「國家偉人」。

但需要釐清的是,轉型正義旨在處理「人權大規模遭到侵害」的過往,以重建國家體制對「人權價值」的重視;而不是藉由討論歷史人物的「功過」,以某些得利者的「感恩」之心,來「抵銷」受害者的傷痛。

時任委員長的蔣中正從南京發電報給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明令228事件的處理原則是「嚴禁報復」公文。來源:轉自《台灣醒報》

「二二八事件」之所以發生,肇因於接收人員貪污腐敗造成台灣經濟崩潰、民不聊生,以及在台灣人眼中,「法治精神」與「政治清明」的蕩然無存。

經濟崩壞、法治蕩然與「奴化論」

仔細回顧二二八的發生,日治時期的台灣人對脫離殖民政治的想像,受到「漢人民族主義」不少影響,以致於忽略了,清廷割台五十年來,台灣人對「祖國」的「文化想像」,與「政治現實」間有着嚴重落差。即便當時有極少數人(如台灣金融界的先驅陳炘)率直地對中國現況不佳提出警告,卻沒有獲得台灣民間意見領袖的重視。

1946年10月來台主持接收工作的陳儀,其實清楚台灣的發展高出當時中國許多。1935年,當時擔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到台灣參觀「始政(台灣割讓給日本)四十週年紀念台灣博覽會」,在回國後所寫的《台灣考察報告》裏就提到,台灣建設進步的情況令人驚訝,福建省應該效法台灣的經濟發展。

然而,陳儀作為二戰之後從中國來台灣進行接收的主要負責人,卻以政治與文化沙文主義的倨傲,將台灣視為「被奴化」地區,以「懲治漢奸」的高姿態,對台灣人大興恐怖的政治忠誠度檢查,以遮掩自己在接收台灣過程中,因貪污腐敗造成的經濟大崩壞。

當時的台灣人原本想像,迎接來的是一起脫離日本帝國主義桎梏的「祖國」新政府,大家能以「平起平坐的公民」(fellow citizens)身份,一起打造更美好的生活。他們沒想到,實際迎來的是沒有西方法治觀念的黨國政府,這個黨國政府半封建的思維難以理解台灣人在日治時期,已經習慣了執政者行事是要講究法治的。

換言之,「二二八事件」之所以發生,肇因於接收人員貪污腐敗造成台灣經濟崩潰、民不聊生,以及在台灣人眼中,「法治精神」與「政治清明」的蕩然無存。

這樣的社會心理,連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適巧在台灣的中國記者唐賢龍都觀察到了:「台灣同胞……對於日本人統治時代的政治清明,均予以良好的印象……。是以台灣同胞對於官吏的貪污,均認為一種莫大的恥辱。但對於國內到台灣去的一般不肖的官吏,那種目無法紀,公開大膽的貪污,都不禁驚訝咋舌」。

經濟大崩壞之餘,又因新政府在台灣推行的「中國化」,台灣人不僅在政治上失去參政權,同時也喪失了對自己故鄉歷史的詮釋權與文化論述權。吳濁流在《無花果》(1967)一書裏就提到國民政府剛接收台灣後的狀況:「為了保守自己的特權而提出本省受了日本的奴化教育,需要再教育再訓練的謬論,於是把任用本省人的門戶緊緊關閉。」

「祖國」令人心傷,「奴化論」令人受辱心寒,系統性的迫害令人驚駭。這些因素,應該作為瞭解二二八歷史的背景;對於外省人在二二八中的受害,也應該放在這個大脈絡下來理解。

台灣應該好好思考的是:蔣介石所推動的「反共」,真是藉由反對共產黨的極權統治,推動讓台灣的自由民主「生根發展」,還是只是藉「反共」之名,鞏固個人的獨裁威權?

反共大旗下,不分省籍的人權迫害

因此,不該用貼標籤的方式,爭執究竟是「本省人」還是「外省人」受害,來定義「二二八事件」的本質。作家唐香燕的父母在二戰結束後,由上海到台灣工作兼旅行,適巧在台北親身經歷了二二八。當時他們個人以及相識的外省朋友,都受到本地同事的保護與安置,平安脫險,沒有因「外省人」的身份遭到傷害。在中部,許雪姬曾從保密局台灣站二二八史料中,摘錄情報人員陳向前(化名)對台中二二八情況的紀錄,「……外省人雖有一部分被毆,但大部分被集中保護,秩序尚佳。」而當彭孟緝3月3日開始在高雄發動二二八時,高雄中學學生組成的自衛隊及學校行政人員,也在雄中校園裏保護了上百名外省人。

凡此種種都顯示出,當時衝突的本質,並不是所謂本省/外省族群對抗,而是出於台灣人對接收的貪官污吏之憤恨,以及對於陳儀接收後所採取之不當政策,深感被歧視凌辱所致。

蔣介石、陳儀、彭孟緝等人對二二八事件的處理,沒有受到美國的警告與制裁,以致於在1950年之後,蔣介石用同樣無所忌憚的殘酷手段,在台灣大肆興起「白色恐怖」。當時在「剿共」行動中,還包含許多無端羅織人入罪的「預防性」清洗。在「白色恐怖」這三十幾年當中,受害的就不只限於在「二二八事件」裏飽受驚嚇的本省人,而是連讓蔣介石心生疑慮的「外省人」,都難逃他的殺滅之網。誠如作家王鼎鈞所言:「除了『最高領袖』以外,人人都可能因叛黨與叛國受審。」

冷戰下,共產黨諜影幢幢,是當時以美國為中心的所謂「民主陣營」共同的問題。但是,蔣介石的統治問題在於,他始終是以「威嚇」與「鎮壓」,來鞏固群眾與部屬對他個人的領袖崇拜;並透過操作族群間的嫌隙,讓整個台灣社會長期處於互不信任的對立中。他個人在台灣獨掌國家機器,為了鞏固領導威權,對人權造成的系統性迫害,無分省籍。

轉型正義處理的是「國家暴力」的問題。希特勒當年的崛起也是打着「反共」的旗號。然而透過大規模的「反共」恐懼動員,他所掀起的排他性大屠殺,成為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因此台灣應該好好思考的是:蔣介石所推動的「反共」,真是藉由反對共產黨的極權統治,推動讓台灣的自由民主「生根發展」,還是只是藉「反共」之名,鞏固個人的獨裁威權?

實際上,過去蔣介石所領導的黨國體制,不僅「黨」在「國」之前,而且他「個人」的意志更在「黨」之上。在他的統治下,台灣不僅民主政治無以發展,更有一長串嚴重侵害人權的紀錄。台灣要建立人權國家,就無法迴避從這些傷痕汲取教訓的轉型正義工程。這不是在他羽翼下有人獲得恩庇,有「感恩之情」,就可以用個人感情因素來「抵銷」的。

當台灣社會可以因着天然獨世代出現,台灣認同趨於增長,不再困於過去二二八分歧歷史記憶所產生的對立時,也正是我們需要為台灣內部和解做新準備的時候。

從歷史樹立價值,我們都有責任

前述三個迷思,還不斷糾結在台灣社會對二二八的討論;由此可見,轉型正義所追求的「普世價值」,還沒有在台灣社會文化生根,並為大家看重。

長期以來,台灣的教育內容跟真實生活脫節。學生到學校受教是為了考試、拿學位。我們的教育內容長期受到威權體制制約,與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文社會教育,還有着相當大的距離。我們的學校教給學生的,常常是以「假中立」、「各打五十大板」的態度,讓學生對政治冷感,對公義不關心。整個社會長期被「中國化」的尊君(領袖崇拜)思想宰制,缺乏明確的價值框架(例如憲法對個體生命尊嚴的肯認)來理解歷史與轉型正義。

更嚴重的還在於,因為社會對轉型正義的長期漠視,以及對這些歷史的曲解,致使「二二八」及「白色恐怖」一些受難者家屬及後代,為了不想遭受社會異樣眼光的「對待」(通常是閃避與歧視),在心理上仍無法接受、甚至不能諒解自己家人的受害遭遇,抗拒肯認自己家人因抵抗威權而受難的正面意義。社會上對政治受難者及其家人蒙受冤屈的過往,也大多不願意聞問,生怕惹來無謂事端。

這種對轉型正義冷感的歷史教育,讓我們的社會心靈長期處在一種「不願意當真」的漂浮狀態。我們捫心自問:台灣有多少人,對自己長期生活的縣市鄉鎮的二二八歷史,有最基本的認識?台灣中央到地方政府,是否有提供基本參訪路標或說明牌,讓大家瞭解當地二二八所發生的事?

捷克推翻共產黨統治後第一任總統哈維爾(Václav Havel, 1936-2011)在1990年新年演說中的一段話,值得台灣好好警惕:

當台灣社會可以因着天然獨世代出現,台灣認同趨於增長,不再困於過去二二八分歧歷史記憶所產生的對立時,也正是我們需要為台灣內部和解做新準備的時候。

讓威權遺緒繼續存在,就像瀰漫在生活環境裏,大家已經習慣的絲絲縷縷腐臭味。生生死死之間,就像哈維爾談話接下來所說的,「是我們自己在殘害自己」。

了解過去歷史最好的方法,是現在去做對的事。讓現在所做正確的事,燭照出過去的荒謬幽暗。當台灣社會可以因着天然獨世代出現,台灣認同趨於增長,不再困於過去二二八分歧歷史記憶所產生的對立時,也正是我們需要為台灣內部和解做新準備的時候。

面對二二八,如何積極釐清歷史真相,讓受難者真正安息,不必再淪為詮釋爭論的工具,是最先該盡快做好的工作。只有當我們願意走出歷史迷思,以「公義」價值為基準,理性梳理這段陰暗幽深的歷史,我們才能將這段歷史,轉化成世界轉型正義歷史的一部分——而不必被中共欲意操弄台灣歷史的政治盤算干擾。

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因我們願意為公義一起努力,二二八的歷史真相能盡快得到釐清,而台灣也能以人權價值更穩固地立足於世界,大家可以對無辜受難的前人說:「魂兮來歸,安息鄉土,鄉土有疼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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