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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香港大學】陳祖為:教學點滴——君子務本

文 / 陳祖為(前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另一類我經常接觸的同學,是來自「政治與法律」雙學位課程,英文叫 “Government and Laws“ (同學一般叫 G&L, 或更簡單的GL)。五年課程, 讀畢後就能拿社會科學學士和法學士兩個學位。 

這課程成立於1999年,我於2002年開始出任系主任,所以對這課程有相當深入的參與,也當過課程的主任, 跟同學有很多互動。有第一屆畢業的同學,至今仍然與我聯繫。我向來不讚成本科生讀專業科目,這樣的教育太過着重職業所需的知識,容易令學生的眼界流於狹窄。政法雙學位的出現,補足了唸法律同學在人文素養上的培育,也增加了畢業後的工作選擇,我是讚成的。那個時候,法律學院還跟工程學院和商業學院合作,辦專業雙學位課程,我就不讃成了。作為本科生,要接受兩個專業訓練比接受一個專業訓練更糟糕,更沒有空間探索社會與人生。

香港大學「政治與法律」雙學位課程展板
香港大學「政治與法律」雙學位課程T-shirt及簡介

Mill說人性不是倒模出來的機器,而是一棵活的樹,有自己的內在動力,要在自由的土壤上才能茂盛生長。 這位同學說, 當她聽到這個觀點時,感動得哭了出來。

讀書、工作,可否能夠自由選擇?

G&L的同學大多數是考試尖子,讀書能力不容置疑。 以他們的成績,可以選擇很多不同的學科。 他們在選擇上的困惑,是專業和個人興趣之間的張力。G&L的同學沒有選擇單一的法律學位課程, 或商業和法律雙學位,顯示他們對人文、社會科學有一定的興趣。 歷年來,有不少同學告訴我,他們起初對法律沒有很大的興趣,但因父母的期望,或將來專業上的保障,才修讀G&L,可以同時滿足個人興趣和就業的需要。

多年前,我教自由主義的一課,講到自由選擇的重要。 課後一位同學來我辦公室向我訴說,她真正的興趣其實是英國文學和詩,但因父母的壓力,才讀G&L。我在課上講到 J.S. Mill 對自由和個性 (individuality) 的論述,Mill說人性不是倒模出來的機器,而是一棵活的樹,有自己的內在動力,要在自由的土壤上才能茂盛生長。 這位同學說, 當她聽到這個觀點時,感動得哭了出來。(今天,港大還有一個文學與法學上雙學位課程,若她現在才讀港大,相信必定會修讀這課程。)

面對許多起初對法律沒興趣的同學,或曾經考慮放棄G&L的同學, 我會鼓勵他們將課程完成, 一來同學或許到了高年班才發現讀法律的興趣, 二來即使不願意當律師, 因為有了法律訓練, 還是有較好的機會找到其他的工作。歷年來,除了少數同學畢業後選擇法律以外的工作,大部份都進了法律界。

正如 MacIntyre說,內在價值需要制度加以鞏固,而制度必然需要資源、權力和規則才能運作。

薪酬、認同、事業,應是對實踐內在價值的回報

當然,有些同學一開始就對讀法律充滿熱誠和期望。他們相信,法律的價值在於法治和公義的實踐。 每年我們都會對一些並非通過香港公開考試渠道 (non-JUPAS)報名的同學進行面試,不少同學不知是出於真心或政治正確,都會說選擇讀法律, 是因將來可用法律的知識為無權無勢的人爭取公義。他們又會講述在中學時代,已經如何參與服務社會的工作。

其實,當了律師之後,這些同學會發覺,大部份能賺錢的法律工作,都是為有錢有權的人服務的。畢業後,他們會經歷一個急速且巨大的轉化歷程,我們可把它稱作goal displacement。 若果用Alasdair MacIntyre 在他的名著After Virtue 中對 internal goods 和external goods的分析, 我們可以說,畢業生所以要面對的急速轉化經歷, 是起初對法律工作的內在價值 (internal goods) ——即法治和公義的實踐——的嚮往,轉化為法律工作的外在價值 (external goods) ——即薪酬與升遷——的獲取。Internal goods 隱退,external goods 變成為從事法律工作的主要動機。

其實, 這一種goal displacement的經歷,會出現於很多不同的工作上。 以當大學教授為例, 起初大部份進入學術界的人,對知識的內在價值——真確 (truth)、 理解 (understanding)、創新 (creativity) 等——都感到莫大的興趣,才會願意花多年時間讀研究院,拿取博士,最終成為學者。可是,進入大學職場後,原初的內在價值,很可能逐漸被大學制度內的外在價值——升遷、薪酬、名位——所掩蓋, 進而影響其在研究方面的態度、 選材、方法、合作夥伴等等。我不是說外在價值不重要。 誰不喜歡可觀的薪酬? 誰不需要別人的認同和肯定? 誰會抗拒事業上的進展?只有聖人才不需這些東西吧。 況且,正如MacIntyre說,內在價值需要制度加以鞏固,而制度必然需要資源、權力和規則才能運作。我只是說, 在這些事上,我們最好不要本末倒置。 薪酬、認同、事業應是對實踐內在價值的回報。 

Alasdair MacIntyre, After Virtue: A Study in Moral Theory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2007)

擁有並實踐內在價值的能力, 不一定帶來財富名位。更甚者,在一個不公義的制度內,實踐內在價值可能會令你失去工作。

我們所能保存的,只是自己的本心

孔子有句話, 「君子務本, 本立而道生 。」(《論語 · 學而篇》) 孔子這句話提醒我們,不要本末倒置,不要讓goal displacement 發生, 否則正道難以生成。孔子說,不要擔心有沒有名位,先擔心自己有沒有真材實料配得上你要的名位。「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論語 · 里仁篇》)孔子所說的「立 」(才幹),應從內在價值的角度去理解。君子以內在價值為本, 正道才有機會生發出來。

當然, 擁有並實踐內在價值的能力, 不一定帶來財富名位。更甚者,在一個不公義的制度內,實踐內在價值可能會令你失去工作。孔子最重要的提醒,是不要用有違正道的手段追求外在價值。「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論語 · 里仁篇》) 正所謂「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 · 顏淵篇》),富貴這些外在的東西,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 我們所能保存的,只是自己的本心。

不少G&L畢業生今天在法律界和政府工作。 能力越高,責任越大,金錢名位引誘亦隨之增加。 僅以上述孔子的說話與G&L的同學和畢業生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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