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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翰:歡迎進入消極關係

文/李明翰(「HenBook亨利說書」創辦人)

編按:2021年12月,社會學家伊娃 ‧ 易洛斯 Eva Illouz的著作《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推出了中譯本,其中有關親密關係的探討也引起不少讀者回應。李明翰在讀畢此書後撰評,為我們細緻整理了易洛斯關於自由消極關係的表述、反思這些關係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本文原題為〈歡迎進入消極關係:這裡唯一的遊戲規則,就是沒有明確的遊戲規則——《為什麼不愛了》書評〉,標題為編者擬。)

突然人間蒸發

日前我在Dcard感情版看到一篇〈在一起後……突然人間蒸發〉[1]的文章,內容大概是這樣:原PO(女性)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位男生,聊了兩個月相談甚歡。他們都有共識不是來約炮,而是來找交往對象的。到了第三個月,他們終於見面了,約會的過程很浪漫,也展開了親密的愛撫。有一次他們吃完甜點時,女方想要拍照留念,但男方說他幫忙拍就好,他不想要入鏡,因為他討厭拍照。女方因為這件事情,有點生氣,就跟他吵架了。 

重點來了,原PO這樣說:「之後我說那還要去旅館嗎,我們就去了,有脫光互相用手跟嘴幫對方但是沒有發生關係。之後他就送我回家,我們就還有聊一下賴,但是晚上我傳給他,他就沒讀沒回。我想說太晚了,他應該隔天才回,結果隔天也沒有。第一次沒讀沒回,我又回了一句午安,也是都沒有讀沒有回。又過了一天我傳了一段話,跟他說如果覺得不適合他直接講就好,我會離開。他不到一分鐘把我哀居互退追,賴直接封鎖,訊息也是沒讀沒回……是我太煩嗎?我到現在都不知到為什麼人就突然蒸發了,可以請各位大神給我解答嗎?我哭了好久,我是不是遇到渣男?」

「是我太煩嗎?」這句話點出了當代愛情種種惱人的不確定性。他到底為什麼不願意拍照?他跟我發生這麼親密的關係,為什麼一句話都不說就走了?是我對他期待太多嗎?

Dcard原文截圖。

進入一段情感關係或享受「單純的」一夜情可以很方便,但莫名其妙的「被分手」或「人間蒸發」也同樣無須給出任何正當的理由。

從社會學來談「不愛」

當代情感的問題,不是源自過度疏離的寂寞或過度緊密的窒息,而是人們的情感紐帶建立得越來越迅速、脆弱且變化無常,形成一種不斷建立和解除的過程。進入一段情感關係或享受「單純的」一夜情可以很方便,但莫名其妙的「被分手」或「人間蒸發」也同樣無須給出任何正當的理由。

愛情到底有什麼道理?有別於普遍心理學的論述或自助書籍的建議,任教於以色列希伯來大學與巴黎社會科學高等學院的社會學家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則從廣泛的社會結構與歷史制度面向,探討情感領域如何受到消費文化、科技文化與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影響。她在這本《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The End of LoveA Sociology of Negative Relations)深刻探討為何現代人在享受更多性自由時,卻無法建立穩定的關係,反而造成更多的痛苦、焦慮與自我懷疑。

傳統婚前求愛的確定性

在探討現代愛情關係前,我們可以看看過去人們是如何求愛的。在兩百年前的西歐與美國社會中,男性如果要追求女性,必須先得到女方家人的首肯,並在日後的互動當中,藉由儀式、送禮、情感的宣達來表明男方對女方的承諾。女方面對男方的正式求婚,會有一個明確的「要」或「不要」,促使雙方的關係得到澄清,往婚姻邁進或終止這段關係。

過去這般的求愛行為,是一種正式的社會互動,會有一套明確、可參考的儀式化規範來引導雙方建立情感,並在宗教與家族的圍繞之下開展關係。雙方了解交往與結婚的程序,亦會讓彼此的感受得到澄清。這種「可預測性」(對方到底有沒有要跟我一起生活?家人同意嗎?我喜歡他/她嗎?),是因為愛情乃是嵌合在社會結構中,藉由明確的互動規則,帶來清晰的敘事目的(交往是為了結婚,結婚是為了生育),進而產生確定性。

Friends With Benefits 電影海報。相片來源:資料圖片

當今許多男女實踐的「隨意性愛」(casual sex),正是將情感與性剝離,在肯定主體性自由之前提下,抹除了形成穩定、互惠、依戀的情感紐帶。

性革命帶來的轉變:不斷自我塑造的性

然而,隨著性革命的開展,人們打破了階級、宗教與性別的傳統界線,兩人相愛不一定要結婚,結婚也不一定要生小孩,發生性行為也不一定要相愛。易洛斯指出,情感、婚姻與性三者雖然仍彼此相連,但已經漸漸發展出獨自一套的文化邏輯了。當性從親屬與宗教制度中被解放出來時,自由的性讓人產生一種新的「內在性」(immanence),性身體變成了自我的參考點、享樂的所在之處,追求性高潮成為名正言順的基本需求。這樣的「性身體」在各樣的消費市場中找到定位,多元的「性體驗」或「性探索」也成為「認識自我」的泉源。

隨著消費文化對於「性感」、「性表現」與「性歡愉」的強調(時裝、保養品、威而鋼、情趣用品、治療課程),以及視覺文化讓性成為一種可見的特徵(模特兒、電影、色情產業),「性為資本主義提供了巨大的發展機會,因為性需要不斷的自我塑造,並為創造性感的氛圍提供了無窮的機會。」[2]此外,隨著交友軟體的盛行,與人發生浪漫邂逅或性行為的機會也大幅增加。性行為不再有明確的方向與目的(為了婚姻或生育),而是成為累積接觸對象、享受肉體歡愉的經驗。在此脈絡下,性自由讓情感關係「性化」(sexualized),人們可以藉由身體的經驗獲得確定性(良好的性愛,代表良好的關係)。性愛是好的,因為它帶給身體愉悅,亦是自我優化的重要元素。

不對未來有所期待的「隨意性愛」

當今許多男女實踐的「隨意性愛」(casual sex),正是將情感與性剝離,在肯定主體性自由之前提下,抹除了形成穩定、互惠、依戀的情感紐帶。隨意性愛讓性行為的對象「抽象化」,轉變一般具有性吸引力的「身體」,而非具體的「人格」。它顛覆了傳統的愛情敘事,將交往故事後的結尾,變成了故事的開端。性在情感關係中,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最終的目的。此外,隨意性愛的愉悅是瞬間的,它不對未來有所期待;它是可以重複發生的獨立事件,無須形成具有敘事性的情感關係。

「約炮、一夜情、性愛轟趴或是『短暫而激烈的肉體關係』都被定義為不會引發當事人的期待,其中每個行為者都理直氣壯地投身追求他/她的一己歡快,而不指望情感上有來有往、具持久關係或是對未來的憧憬。每次邂逅都該提供享樂,而這種邂逅的積累又會為當事人賦予身分地位。」[3]

這種超脫、不帶情感、「為了性而性」的互動模式讓人們各取所需,無須對人有所羈絆,這看似是實踐了性自由的精神。然而,這種理想背後,卻帶來深刻的情感矛盾。關係的性化讓無數男女焦慮的是,我們沒有明確的情感框架供我們建立穩定的情感紐帶。我們不確定發生性關係的目的是什麼,不知道對方到底在想什麼,也不知道「暈船」到底是不是合理的情緒反應。

在電影《好友萬萬睡》(Friends With Benefits, 2011)中,女主角Jamie與男主角Dylan訂立了「純炮友」的性契約,他們同意在沒有情感交流的條件下(例如不能親嘴)成為床伴,直到Jamie開始對Dylan產生情愫,讓一切都變了調。這部電影乃是現代社會隨意性愛的縮影:起初雙方都在單純的性關係中感到自在,但某一方(通常是女方)卻違背了這樣的契約,將性與情感攪和在一起,使得另一方不得不退出關係,以免「攪和太多」。易洛斯觀察到,女性更容易在隨意性愛中產生自我懷疑,她們相較於男性更難將性與愛脫鉤,反而認為「單純的性」破壞了互惠與認可的可能性。根據學者Elaine Eshbaugh與Gary Gute的研究,進行隨意性愛的女性相較於男性更容易發生「性懊悔」,在發生性關係後感到羞辱與自我懷疑;相對地,男性則更容易經隨意性愛感到滿足[4]。

伊娃 ‧ 易洛斯(Eva Illouz):《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台北:聯經,2021)

無數的男女便「暈船」了,因為他們沒有照著隨意性愛的「遊戲規則」走。這個遊戲規則就是:沒有明確的遊戲規則。

為什麼女性更容易「暈船」?

為何女性更傾向在性行為中「側重關係」(relational)呢?易洛斯指出,不是因為女性重感性、男性重理性,所以男性更容易在性關係中「超脫」;而是因為「給予照料和側重關係同時是一種社會角色(例如母親)、經濟地位(例如護士或是保姆)與情感/文化認同……女性在照料的經濟、文化和社會生產中承擔最大的分額……對於隨意性愛的經驗,女性更有可能將它視為會與關係和情感的培養相牴觸的因素」。[5]在隨意性愛中,情感雖會威脅到性主體的獨立性,但人們總是又渴望得到除了性以外的「一些什麼」,這使得雙方難以建立真誠的交流,只能任意猜測對方的想法。

一旦我們使身體成為人際交流的地方,情感的表達就會名不正言不順。然而,正因我們對於建立關係的需要有時在肉體,有時又在情感,使得人們難以堅持一致的身分認同與價值感。於是,無數的男女便「暈船」了,因為他們沒有照著隨意性愛的「遊戲規則」走。這個遊戲規則就是:沒有明確的遊戲規則。隨意性愛既不基於伴侶間的「互惠性」,也不是基於陌生人的「非互惠性」,而是接納各樣的可能性,因而造成當事人的情感混亂。這呈現在以下的現象:不清楚發生性關係後的關係是什麼(朋友、炮友或情人);不知道自己為何無法履行單純的性契約;不確定自己到底有沒有「合意」性交,還是「半推半就」地發生關係。

歡迎進入消極關係:遊戲規則各自表述

因此,易洛斯指出,在愛與性的領域中,我們沒有明確的文化框架指導我們行動,關係中的遊戲規則尚待大家「各自表述」。我們無法區分恰當/不恰當的行為,就算當事人違反互惠原則,也很少會受到社會懲罰。這種「什麼都可以」的感覺,形成了作者稱的「消極紐帶」(negative bonds,即沒有明確加入或退出的遊戲規則,也沒有共享的意義框架與互動的規範性。消極關係具有不確定性、模糊、無明確目的的性質,當事人可以任意解除關係,不須對彼此有所承諾。諷刺的是,「這種缺乏完備規範的現象乃源自自由的落實以及伴隨而來的積極概念(例如自力更生、獨立自主以及享樂主義,這些都是自我主義首要強調的字眼)。從這些積極概念即產出了消極紐帶,而這些紐帶就規範性而言,通常是模糊的、混亂的、具有多種定義與目的的,是當事人藉由退縮或是消極選擇來表達自主權場域的」[6]。

這樣的消極紐帶,並非因為主體的心理狀態很消極(恐懼、孤獨),反而是主體藉由退出關係,來積極地肯定自我的自由。它在沒有明確的道德框架下,隨意地拒絕、迴避、退出任何承諾,而且不需要給出明確的理由。主體的自由,是建立在忽略另一個人的主體性之上。易洛斯如此說:「『消極』在此表示主體不想要有關係,或者由於其慾望的結構而無法形成關係。在『消極紐帶』中,自我徹底規避了慾望和認可的機制,沒有任何試圖尋覓、了解、占有和征服他人主體性的打算,他人不過是自我表達和肯定己身自主權的手段,而不是認可的對象。」[7]

換言之,這種「寧願不做選擇」的消極選擇,普遍在人際關係中呈現一種超脫、不涉入、不追求、不承諾的立場。我可以跟你建立關係,也可以隨時退出關係。我有建立關係的自由,亦有退出關係的自由。正是這樣的消極性,讓社會紐帶變得脆弱,使得當事人難以真正認識一個人的整體、價值觀與目標。

我們處於一種矛盾的情緒上:我們認為「你情我願」是性自由的理想,但又對於某些「渣男」現象感到義憤填膺。

真的「你情我願」嗎?

有人認為,關係的普遍性化不會帶來問題,真正的問題是雙方沒有徹底實踐契約。在你情我願、雙方合意的情形下,根本就不會存在什麼暈船的現象。然而,易洛斯指出,用「契約」作為關係的隱喻,是不夠恰當的。首先,契約假設雙方都明白契約的內容與目標,是兩個平等的主體所訂立的;但事實上,女性傾向將性視為繼續發展情感關係的元素,但男性則傾向將性視為獨立的目的。因此,性契約將性解放與性自由的理想凌駕在情感的平等之上,往往造成女性的情感傷害。

再者,契約不足以在一個開放的、不確定的性/愛情場域中實現,是因為違反契約並沒有明確的罰則。任意地退出關係、快速抽身、人間蒸發,儘管會造成情感傷害,也很少受到直接的社會懲罰。契約既無法說明關係如何形成,也無法保證關係如何維繫下去。大家各說各話,誰也不能責怪誰「不負責任」、「沒有擔當」。既然契約的方向一開始就不明確,那這當中產生的空白,任何行動都可合理化。於是,我們處於一種矛盾的情緒上:我們認為「你情我願」是性自由的理想,但又對於某些「渣男」現象感到義憤填膺。更諷刺的是,當我們覺得關係不能只是為了性,不能什麼都不說就走人,就會有人說你「不夠性解放」。

易洛斯提到了兩個現象,正是基於契約不明確的性質之上。

你的合意不是我的合意:當合意變成「隨意」

第一,合意容易變成「隨意」,甚至合法化性侵。在隨意性愛的文化中,雙方的意願並不一定完全重疊。有很多的情況是,男性以為女性願意約出來,又單獨在一個房間裡親吻又愛撫,就代表他可以跟女方發生性關係。然而,這種「不言自明」的潛規則,乃是假設在性化的關係中,當事人是處於性愛的「待機狀態」。這時,就可能發生「半推半就被性侵」(gray rape)的狀況:女方明明不想要發生性關係,但被男方強行插入時,也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違反「合意原則」(他的合意好像不是我的合意),更不確定這是否為一般所稱的「性侵」。因為在隨意性愛的文化中,如果不隨時表達性的開放度,反而表達情感上的依戀,就會顯得突兀或說不過去。

易洛斯批判道:「如果性是邂逅的目的,如果性沒有(或是很少)情感內涵,如果它脫離了較普遍的人格觀念,如果它的內在沒有互惠結構,那麼合意就變成了『隨意』了,是假設的東西,不是必要的東西,被視為與核心自我沒什麼深刻聯繫的行為……這也使女人的意志變得模糊不清,因為為了遵循性化的規範,女人就被認定為是隨時待機、可以配合做愛。人們以前為性自由而戰,如今性自由卻反過來成為一種壓迫的規範。」[8]

我們勢必要在這種不確定的情感關係中載浮載沉,不斷地期待又失望嗎?

離開是種自由,分手不需理由

第二,分手不需有任何堂堂正正的理由。回到一開始人間蒸發的故事。對女方而言,要求拍照、去旅館等行動,是確認關係的一種方式。然而,男方可能認為,我們才剛認識就有這麼親密的互動,不是炮友還能是什麼?他因為女方情感上的「主動」,因而選擇斷離、確保自己的自由,成為大家眼中的「渣男」。

易洛斯指出,由於「離開」已經內嵌在契約之中,人們在締結關係前或經營關係時,都會隱然有一種「預期結束」的感覺。我們迅速地連結彼此,也迅速地離開彼此。由於我們無法期待一個長期穩定的關係,只好照著這種充滿模糊性的遊戲規則走,隨時準備「分手與被分手」的經驗發生。人們覺得只要對方不再吸引人,只要感情發生不如預期的變化,只要相處起來不對勁,那抽身而退乃是合情合理、無須辯解的行動。這種無須給出任何正式理由、說走就走的「鬼沒」(ghosting)現象,乃顯示自由的意義已然變化,「從投身於愛情關係的自由,演變成離開這種關係的基本自由」[9]。

然而,易洛斯指出,「再三的關係斷離會造成『經驗傷害』,要嘛是因為一個人對於自己加諸他人的傷害無動於衷,要嘛是因為他傷害了分手對象的情感完整性,從而破壞這些對象相信自己可以重新投入類似經歷的能力」[10]。根據研究,分手的被動方會遭遇嚴重的心理經驗,包括增加自殺率、降低建立關係的慾望、引發短期或長期的沮喪感、影響自我概念與自我價值[11]。難過的是,在自由的旗幟下,這些情感傷害被合理化了。

自由的消極關係,扭曲對於人的認識

易洛斯在本書批判的是,性自由看似給享受歡愉的男男女女一個美好的世界,卻掩飾了其所帶來的消極關係,已經扭曲了我們對於人的尊重、互惠與認識的基本需求。在過去,我們透過自由與人建立關係;但現在,我們透過自由退出關係。自由沒有帶來平等的關係,反而合法化了不平等。在交友軟體的世界中,我們可以在不到十秒鐘往左滑、往右滑,就選出「合適的」交往/約炮對象,這對現代人來講無疑是個福音。然而,我們在當中失去了什麼?我們勢必要在這種不確定的情感關係中載浮載沉,不斷地期待又失望嗎?

渴望愛情的人們,似乎被捲入了消極紐帶中,只能透過「不期待」或「離開」的方式,來維護一絲絲的情感主體性。然而,假設我們都期望在情感與性關係中,可以得到更多的「真實感」,可以坦露真實的自我、展露脆弱的一面、與他人一齊成長,那我們就必須對這樣的消極關係文化保持一定的批判距離,並持續思考我們踏入一段關係究竟意味著什麼,這些情感與性的矛盾經驗在告訴我們什麼。

現代的情感/性自由,缺乏真實的性格之展現,缺乏了受傷與脆弱,缺乏了冒險與勇氣,缺乏了把自我給予出去之能力。

結語:掙脫「無規範性的規範」,找回愛

精神分析學家佛洛姆(Erich Fromm)在其經典的著作《愛的藝術》指出,要探討愛的問題,不在於感覺的舒適,也不在於對象的優劣,更不在於性經驗的美滿,而是一種能力,能夠喚醒他人的愛的能力。由於我們害怕顯露自己的脆弱性,在過度保護自我的狀態下,失去了真實與人連結的可能性。佛洛姆指出:「雖然我們在意識層面害怕的是不被人愛,但我們真正的恐懼(通常是無意識的)是去愛。去愛意謂得不到擔保地委身,而把自己完全給出去,希望我們的愛會在被愛者身上喚起愛。愛是一種信仰行為,信心少的人愛也少。」[12]

現代的情感/性自由,缺乏真實的性格之展現,缺乏了受傷與脆弱,缺乏了冒險與勇氣,缺乏了把自我給予出去之能力。我們不能將這種消極自由產生的價值真空作為「愛之終結」的答案,而應對人性保有更多的信心,去堅守情感關係中的互惠性,並相信真正的愛「乃是一項不斷的挑戰。它不是一個歇息之地,而是一同行動,一同成長,一同工作」[13]。

如果愛帶來了諸多的傷害,很可能不是對象的問題,而是我們一直在錯誤的場域中尋找內心渴望得到的事物。人類無法忍受長期情感的不確定性,而是期盼藉由愛能踏在堅實的土壤上,活出真實的自我、建立真實的關係。

「如果說自由意味著一點什麼,那麼毫無疑問,自由必定包括對於束縛我們、蒙蔽我們的那股無形力量的知識。」[14]《為什麼不愛了》給我們一副觀看人類情感的社會學眼鏡,批判地檢視自由的涵義。我相信,我們對於愛的渴望,乃是共同的人性基礎。或許,我們該好好思考到底何謂愛、何謂自由,以掙脫加諸在我們身上的「無規範性的規範」,重新建立積極的紐帶,使人在愛情的世界中有一個安身立命之處。

[1] 原文網址:https://www.dcard.tw/f/relationship/p/235049740
[2] 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新北:聯經,2021),頁85。
[3] 同上,頁112。
[4] Eshbaugh, Elaine M.; Gute, Gary (2008). “Hookups and Sexual Regret Among College Women”. The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148(1), 77–90.
[5] 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頁131。。
[6] 同上,頁149-150。
[7] 同上,頁146。
[8] 同上,頁232。
[9] 同上,頁255。
[10] 同上,頁265。
[11] 同上,頁263。
[12]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愛的藝術》(新北:木馬,2021),頁192-193。
[13] 同上,頁163-164。
[14] 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頁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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