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董啟章:寫作是一種私密追求(二之一)

有些人比較喜歡說瘋狂,覺得文學中總得有一點瘋狂,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但我不喜歡這個詞,可能因為這個詞暗示它帶來的是破壞和傷害,我絕不希望這樣,所以我說,熱情。

一直想跟你談寫作。我們不是一直也在談嗎?從一開始我們已經在談了。是啊!記得那時候你要做作家專訪,每次也會先跟我談一談。那時我還是打電話給你的,在電話上談,很少見面。但你有時是半夜打來的,也試過很早,我還未起床就打來,幾乎是蜷在被窩中跟你談的。呵,我常常覺得不好意思。那就是開始時的模樣了。後來還一起做電台節目。是你先做的,我後來加入,第一次在節目中一起談的書是卡爾維諾的《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這書是你揀的,準備的時候很嚴肅,害得我有點怯怯的。我才怯呢,第一次一起做節目,生硬極了,準備了的東西都沒說,說了的不知自己在說什麼。還是在準備的時候談得比較好。對啊,每次做節目都是這樣子,準備的時候和你先談談,談出許多東西來,到真的上場,就什麼也溜光了。如果錄下準備時的談話播出來,效果一定更好。所以後來我們就索性不準備了,是不是?難為你說得出口,不過我的確懷念那些為了準備節目而談書本的日子。但我剛才說的是跟你談寫作,不是普通的談看書。這個我們也一直在談啊。我說的是,談我自己的寫作。你以為我們沒有談嗎?我們最終不是在談這個,還會是談別的什麼嗎?這,也是對的,但我的意思是,把我們零零碎碎談過的,也總合在一起,寫出來,看看那會是怎樣的一個樣子。那你隨時可以寫一篇自己的寫作經驗談之類的。不,我想這是比較適合用談話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在我的經驗中,只有在和你談話的時候,我才能把這些事情說得明白一點,對別人我老是說不出來,或者是沒有這樣的機會,事實上就是沒有這樣的對象,除了你,沒有人比你更明白我的意思。你說的這個「你」是個想像的「你」吧,你弄虛作假的作風是惡名昭彰的了,沒有人會相信你會來真的。不,我說的是你,就是你,不是什麼加了引號的「你」。但如果我完全明白你,和你的想法沒有衝突,那由我的口中說出跟由你自己的口中說出,其實是沒有分別的吧,沒必要堅持那是我。那麼反過來說,就算是由我自己來寫一個對象「你」,讓「你」來跟我談話,把我想問自己的東西放在「你」的口中說出來,也不可以說是我虛構了你啊,因為你明明會是說那些東西的,或者真的曾經那樣說過。好的,好的,那就算是我和你兩人的談話紀錄吧,縱使是我沒有說出的,其實我已經說了,正如我說了的,其實也不必真的說過。就是這樣子。那就談談你的寫作吧,要不要設計一個場景,例如在餐廳之類。我們通常是在家裡談的。家裡不好,不像樣,我們得裝飾一下,把這裡變成一間餐廳吧。好的,不用很高級,那種氣氛教人很不自在,是間普通餐廳,桌上放兩杯很淡的奶茶,四周不太多人,不太吵,但也不太少人,不太靜,剛剛可以讓錄音機運作。要用錄音機嗎?通常也有的,就當是有吧。但我是用什麼身分來和你談呢?我要扮演採訪者嗎?不,你是我太太。沒有妻子用錄音機和丈夫談話啊。說的也是,那就不要錄音機了。我們用什麼代號?你知道,談話錄裡面通常也用代號,好不好用「董」和「黃」?不好,很生疏,用「夫」和「妻」好些。這是沒有人要看下去的!那麼「章」和「欣」如何?有點肉麻,太私人。沒關係吧,反正這是個公開的私人談話。不如不用。也好,就照現在這樣談下去吧,好像,你說的其實是我說的,我說的,也其實是你說的一樣。好,這樣好,我們都分不開來了。話說回來,我覺得其實我們一直不是在談文學。不是,的確不是。

要不要一個優先次序,或者結構?不用了,隨意怎麼樣開始吧。那就從中間開始吧,反正談話早已經開始了,已經再找不到真正的起點。中間是哪裡?是這裡,是現在,現在是過去和未來的中間點。現在如何?現在你寫自己,談自己,這是很少見的,至少在你寫過的東西中是很罕有的,你給人的印象是個很少談自己的人。那即是個很無感情的人,不談內心感受的人。人們不會這樣說,通常會說,很聰明,用腦袋寫作,很理性,很學院,很熟悉理論,之類。呵呵,最後一個說法很恐怖!你打算要反駁吧。不,我不想反駁,從前我聽見這些都想反駁,好像很委屈,很被誤解,不過現在想來,這些說法也不是沒有理由的。那你就是同意了?不,是一半同意,一半不,關於反駁,我從前的確說過一些近乎詭辯的話,這些我不想再重複了,我只是想說,我對自己理念化的方面的看法,也可以分為兩半,一半是承認和肯定,說,對,我是有理念化的傾向的,而且這樣也不錯啊,理念有理念的好處吧,另一半則是自我批評的,說,對,我也因為理念,而造成了一定的自我局限吧,作品也因而有所缺失吧。你這樣說是在否定自己寫過的一些東西嗎?譬如說《地圖集》或者〈安卓珍尼〉的理論化?不,我不想否定什麼,我只是也曾經來到了那麼的一個時刻,問那個可能所有作家也會有一天問自己的問題:天啊!我究竟一直在寫什麼?我寫這些東西有什麼意思?有什麼用處?對人有什麼好處?也許,好的時候,是令人反省,思考了一點什麼,壞的時候,就是增加一點頭痛和煩惱,那,還缺少了什麼東西?你的意思是,缺少了動人的東西?或者說,感人的東西,雖然那樣說有點俗氣,但,那是真的,是感動人的東西。但何謂感人?你不是指那種賺人熱淚的東西吧。你知道不是,這和濫情不同,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指一種觸動人內心深處的東西,是給人一種生命的力量的東西,我無法說得更具體了。我明白的,但可不可以舉些例子,我恐怕讀者未必明白。譬如說,羅蘭 · 巴特在《明室》中,寫到關於他母親童年一幅叫做「冬天花園」的照片,那段文字是我印象中最教我感動的文字之一,雖然《明室》是一本論說攝影的書,那段文字也沒有半點溫情的語氣,甚至用的是很理論化的語言,但那種動人,不是理念上的,而是人的情感上的,巴特想說,他媽媽過身之後,他也活不下去了,而事實上,他不久之後就給車撞死了,還有,譬如說,最近在看的葡萄牙小說家薩拉馬戈,他以奇思異想著名,但震動我的不是他的聰明,而是在想像力中發放出來的熱情,和對生命境況的關心,那是讓我看了心情久久不能平伏的東西。

你提到熱情,我察覺到裡面好像有點什麼。對,熱情,我不想說瘋狂,那不合我的個性,有些人比較喜歡說瘋狂,覺得文學中總得有一點瘋狂,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但我不喜歡這個詞,可能因為這個詞暗示它帶來的是破壞和傷害,我絕不希望這樣,所以我說,熱情。人們大概不會相信你是個熱情的人,你看來是那麼的平靜,溫和,或者冷淡,或者愛好玩弄言辭。無論我給人怎麼樣的印象,根柢裡我是一個孤僻的人,我這樣說不是自我美化,絕對沒有高傲不群的意思,或者只是因為呆板、懶惰或退縮而已,我想說的是在社交生活中我不習慣熱情待人,但在屬於我很私密的追求中,我有無比的熱情。寫作就是你的私密追求?是,其中之一,又或者,只有一個,寫作是當中不能分離的部分。但這私密至於無法在外表看出來嗎?我看或多或少也會在作品中流露出來吧。是有的,你已經看到了,可能很多人沒有察覺到,當然,沒有察覺到,可能就是因為我寫得不夠好,不夠明顯,這樣的話我在這裡說明一千遍也是沒有用的,但我還是想談談我自己對自己的看法,我一直認為,自己也有十分情緒化的部分,這些也就是關乎我不同意人們說我的東西沒有情感的另一半回答,我從一開始,就已經有一種很強烈的個人情感,譬如說收入在《名字的玫瑰》裡面的最早短篇,都有一種沉溺抑鬱,還有一種毀滅意識,一直延續到〈安卓珍尼〉和《雙身》,好像是在一切徹底毀滅之後,才能獲得拯救似的,在〈永盛街興衰史〉中又瀰漫著一種執迷和幻覺,至於《雙身》裡的纏綿,也是我十分眷戀不捨的,不過也許裡面的主題實在太強,大家一開始發現了主題,就好像已經在理念上把書讀完了,又或者專注去找分析的地方,反而不去注意這些細節了。後來的《地圖集》和《V城繁勝錄》其實也有它們非理念,或者超出理念的成分吧,我看,那是發生在語調上的。你覺得是怎麼樣的語調?是傷感的。沒有人這樣說過,或者從來沒有人這樣覺得,我們現在好像是在發明一些新事物似的,但你真的說出來了,對,是傷感的,有時候可能甚至太傷感了,有一種修辭的過度、無度在裡面,自己重看也覺得有點幼稚,不過,它讓我認出是我寫的東西,是很個人化的,在一種傷感的情緒下寫的東西,那是一種戀人的語調,一個永恆地追逐愛戀對象而時刻害怕失去她的聲音,絕望而充滿期盼。很文學化的說法啊。有點濫了,我知道,我就是有這個弱點,其實我還不夠冷靜和成熟。

聽你這樣說,你認為你作品裡面的情感,主要是沉迷和傷感,而這就是你自己的內心,但你平日不像是個這樣的人啊。我想也很難在這裡說我自己是個怎樣的人,也許,對讀者來說,這也並不十分重要。對。如果作品的情緒真的概括了一個作者的情感傾向的話,有時候我也不知道作品中哪些方面才是真正的自己,有些時候,當我重看某些小說,我甚至會覺得那是另一個人寫的,和我的個性完全不同,譬如說有些人物的偏執以至於不惜傷害,沉溺以至於自我中心,或者剛才談到的毀滅意識,也是我在生活中所沒有的,生活中的我的人生觀和個性,甚至是完全相反的。那麼那些就不是你自己的情感成分?是你虛構出來的情感?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沒法把現實中的我所想所感的,直接寫出來,而要通過不同的、相反的構思,曲折處理主題,我不知道,是我自己內部一直存在矛盾,還是我逐漸改變了,對於某些東西,好像是欲望、沉迷、情感鬥爭,我現在已經不感興趣了,甚至不再相信它們的重要性了。你提到情感鬥爭,你小說中的情感關係,的確常常建基於一種對抗性,是一種挑戰和迎戰,攻打和防守的關係。那曾經的確是這樣,但奇怪的是其實我不相信這些,現在尤其,也絕無這樣去生活過,我懷疑我之所以這樣寫的原因可能是,我為了某些主題的需要,或者是為了某些理念上的構想而這樣寫的,這也許就是理念化的問題,現在我回想,才覺得十分驚訝,奇怪自己為什麼會一直醉心地寫自己不相信的東西,寫那種自己不會進行也不願意看見的鬥爭,這樣說來,可能只有《雙身》結局的修好、互信和坦然才是我心中相信的愛情關係,那才是我自己。

我們又回到開頭了,你是在談自己,你作品中的自己,你一向也不談自己,為什麼現在又想談呢?我並不完全清楚知道,我最近常常想到自己,想到自己在作品中的成分、角色,自己如何參與到作品裡面,又如何被排斥在外面。你從前不是也相信「作者已死」這一類說法的嗎?那正是羅蘭  巴特首先提出來的啊!對,我曾經相信這麼的一套,但我漸漸覺得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的,我想,我現在的理解是,傳統上作者的絕對權威的確是要受到挑戰,作者的創作意圖、寫作理念和生平事蹟的確不應該是解讀作品的唯一和至高標準了,但這並不表示作者並不存在,或者作者的存在對作品閱讀全無意義,作品的解釋權固然是公開的,但作者的創作歷程和經驗是獨一無二的,而當中的回顧和總結雖非真相的全部或局部的再現,但也有它們不能替代的意義,作者談自己的創作,也可以視為創作本身的延伸過程吧,另外,作為自己的讀者,作者也必然處身於一個非常特殊而具有參考價值的角度吧。我想到「作者已死」論帶來的另一個惡果,那就是給許多不負責任的藝術家亂搞一通的藉口,當你希望他們談談作品的時候,他們就可以超然地聳聳肩,說,你看到什麼就是什麼囉!對,不過對於作者談些什麼,我也有個大概的區分的,譬如說,我不會解釋作品,即我不願意簡單地回答一個作品究竟是說什麼的,或者它的信息是什麼,我願意談,而且覺得應該談的是過程中的想法,形式上的考慮,結構、語言、角度,甚至是主題。主題不就是「說什麼」嗎?在我的理解中是有分別的,譬如很粗糙地說,〈安卓珍尼〉裡面有兩性鬥爭的主題,但我不會說它想說的是女人要反抗男人來獲取自由,或者女人應該爭取完全自足而讓男人自行滅絕,後面的不是主題層次的事,而是解釋層次的事。不過很多時界線很含糊,把主題仔細修正下去,可能就變成了解釋。對,所以這只能是個大概的態度,我的意思是,我覺得需要表達一下自己的想法。這是不是出於一種覺得自己沒有得到足夠理解的不安感?我不能排除這種心情,這種心情可能是由兩方面的情況造成的,一方面可能是自己寫得不夠好,不夠分量,那自然得不到足夠的閱讀和關注,也因而感到很多事情沒有得到理解,另一方面也關乎到我們身處的寫作環境,發表和出版的空間極小,得到的評論和回應也近於沒有,沒有成熟的閱讀群體,於是也不可能出現深度的,累積性的評鑑。你是在等待一個理想的讀者出現吧。也許已經出現了,又或許永遠也不存在這樣的一個理想讀者。所以你等不及了,索性自己去扮演他?呵呵,給你說穿了!這是名副其實的自作自受!

我忽然想到,另一個令人覺得你的作品裡沒有自己,也即是沒有個人情感的理由,是因為你給人風格多變的感覺,玩弄形式的意圖遠遠高於其他關注,你知道,形式主義者都給人冷漠無情,或者玩世不恭的印象。你是說,一個喜愛布弄形式的人是不可能真心誠意的?這是普遍的印象,尤其是你總是把假的東西說成是真的,把真的弄到好像是假的一樣。說直白點,就是一個滿口謊言的騙徒吧。老實說,人們感到給你戲弄了,分別只是在於是不是心甘情願而已。但在生活中,我是個誠實人,幾乎不說謊,說話也不動聽。這就是怪誕之處。這樣吧,我不想談論關於現實和虛構、真真假假的問題了,第一,這方面比我在行的人多不勝數,第二,這方面的討論已經十分重複,我沒有更有新意的東西可說了,我反而想說的是,我在表面的多變底下,有些什麼其實是早就在那裡,而且一直延續著,發展著。對,這裡面可能有兩個不同的層面,一個是關於主題的,即是你由始至終也想說的東西,另一個是關於風格的,因為很多人也視風格的穩定和成熟為作家的印記,如果次次不同,篇篇不同,就是風格不成熟的表現。你說的兩個層次很有意思,不過我還是混在一起回答你吧,首先,信不信由你,我的幾個基本取向,其實在《紀念冊》、《小冬校園》和《家課冊》三本小書中已經具備了,譬如說,對物件的迷戀、對奇幻構思的愛好、對學科知識的挪用,也有較疏離的、反諷性的敘事角度和較主觀的、情緒化的第一人稱,以及模擬性的扮演等等,但很多人忽視這三本小書,覺得只是些玩票性質的娛樂中學生的小手作。但當中沒有性別和歷史等主題。是的,有些東西還是沒有包含在內的,但包含了的也比想像中多。這樣看,縱使作品形式上和語言上有很大的變化,事實上卻是幾個主要元素的反覆浮現吧。就是這樣,一時潛藏了的,並不表示放棄了,我一直也沒有貪新忘舊,或者為變化而變化,脈絡其實是清晰可見的。

 

(本文摘選自董啟章:《在世界中寫作,為世界而寫》,原題為〈私語寫作〉,標題為編輯所擬。)

董啟章:《在世界中寫作,為世界而寫》

- 購書去 -

Be First to Comment

分享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