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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人:為什麼我們即使沒有歧視,依然會剝奪弱勢族群的機會?

他(索威爾)認為當代許多堅持社會正義的人,都犯了一種「無敵謬誤」,認為「只要沒有偏頗的干預和基因缺陷,不同群體的努力結果就會趨於相同,或者至少分布得比較隨機。」

史丹佛經濟學家索威爾的〈偽歧視〉中文剛由聯經出版。

他在這本書中認為,左派和平權人士經常掛在嘴邊的「歧視」很多時候根本就不存在,不同族群之間的機會落差,經常都不是歧視所造成的。

索威爾的〈偽歧視〉:追溯歧視的複雜成因

他認為我們平常所反對的歧視是「根據個人對於特定族群或性別的武斷好惡和敵意,而以負面方式對待人。」(書中稱之為歧視II);但現實中經常被批評的經常都不是這種歧視,反而經常是「個人根據自己所屬族群的經驗證據,來判斷如何對待一個人」(書中稱之為歧視IB),這種行為並不是出於敵意,只是每個人根據自己的經驗,去判斷對方是否具備自己所需要的特質或能力。

索威爾沒有直接主張「歧視IB」沒有道德瑕疵,但還是認為我們批評歧視時,心中想的經常都是「歧視II」,而忽略了許多歧視其實都是「歧視IB」

書中提出許多證據,證明我們直覺上認為的歧視II可能沒有那麼常發生,人們通常會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而公平地給予每個人機會。即使是在有種族隔離的南非以及過去實施《黑人歧視法》的美國,白人老闆還是會為了商業利益而盡可能地違法雇用黑人,因為雇用黑人能得到的利益超過了罰款的金額。

索威爾認為最常見的誤解,就是一看到不同族群獲得機會的可能性不同(例如黑人或少數族群較難申請貸款)、不同族群在類似條件下獲得的資源不同(例如雇主給予黑人勞工的薪資少於相同學歷的白人勞工);或者一發現某類工作或某項活動中,不同族群的人數比例和各族群的原始人數比例差異很多(例如某些職業很少女性),就認為社會上有歧視。

他提醒讀者,這些現象可能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例如黑人較難申請房貸,可能不是因為「歧視II」,而是因為他們的信用評等較低。如果黑人申請的是次級房貸,成功率就跟白人與亞裔申請制式房貸差不多。同樣地,雇主給予黑人勞工的薪資較少,可能也不是因為「歧視II」,而是因為黑人勞工上的學校通常比較劣質,即使學歷相同訓練出來的能力也不同,如果比較的是智力測驗成績接近的勞工,黑人和白人所獲的薪資就很接近。

他認為當代許多堅持社會正義的人,都犯了一種「無敵謬誤」,認為「只要沒有偏頗的干預和基因缺陷,不同群體的努力結果就會趨於相同,或者至少分布得比較隨機。」他們誤以為只要不同族群的表現之間有系統性的差異,就表示社會上一定有偏見或「歧視II」。

但現實中除了偏見和「歧視II」,還有許多其他的因子會造成不同族群的努力結果差異。某些族群可能掌握了特定領域的關鍵技術;某些族群的教育方法或文化可能讓他們特別擅長某些領域;甚至地理和歷史的偶然因素都有可能改變族群之間的優勢劣勢。而且大自然的資源本來就不是平均分布的,有些人甚至天生神力。

簡而言之,能夠影響一個人最終表現的因素有很多,未必是機會分配不公平造成的。人們會根據自己所需要的能力、訓練程度、工作成果來決定給予其他人多少機會和報酬,過程未必包含敵意或偏見。

如果某些族群因為環境因素而缺少培訓機會、承擔更多風險、負擔更多成本……我們只要繼續維持既有的分配方式,就會加劇該族群的結構性困境。

反思〈偽歧視〉:弱勢的結構性困境仍在加劇

姆……乍聽之下相當合理,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作者的結論好像不太實用,而且某些論證有些細節問題。

先從結論開始講起,作者認為我們通常都把歧視想成帶著敵意或惡意的「歧視II」,但很多歧視可能都是基於個人經驗,做出工具理性判斷的「歧視IB」。他的言下之意,似乎是做出揀選的人並沒有犯下道德錯誤。但這個區分在實務上真的有意義嗎?

舉例來說,假設我是網路遊戲的團長,組隊的時候總是不組女性玩家,我的原因可能包括我對女性玩家帶有偏見、女性玩家長期欠缺打團機會所以技巧生疏、女性玩家在性別不友善的環境中承受過高心理壓力、女性玩家被不友善的環境搞得自暴自棄而疏於練習、女性玩家誤信了不科學的偏見而影響了打團的能力(有一本書專門講這個機制:〈韋瓦第效應〉)等等。這些因素中,只有第一項「帶有偏見」屬於出於敵意的「歧視II」,但其他每一項也都會傷害女性玩家參與的機會。

更慘的是,如果我是根據「歧視IB」,也就是用各個玩家目前表現出的能力來挑選隊員,那麼除了第一種原因之外,基於其餘每一種原因的挑選,都是基於事實

難道這表示,我們應該讓處於結構困境的族群,自然而然地失去機會?

此外除非我表現出了任何帶有敵意的行為或言語,否則光看揀選結果,根本無法判斷我的揀選究竟包含了「歧視II」或單純只是「歧視IB」。

上述舉例顯示,索威爾的區分很難告訴我們怎樣的個別揀選行為具有道德問題,更難告訴我們該如何討論總體的機會分配與資源分配。如果某些族群因為環境因素而缺少培訓機會、承擔更多風險、負擔更多成本、欠缺翻身所需的資本,這些族群的表現本來就會比較差,本來就會更難獲得與其他人相同的機會與資源。這種時候去討論社會分配相關資源的方式是否帶著偏見或惡意,根本就毫無意義,因為我們只要繼續維持既有的分配方式,就會加劇該族群的結構性困境。

〈偽歧視〉在這方面的論述,反而讓我想起討論Kate Mann的經典著作〈不只是厭女〉。Mann在該書中做出的重要貢獻,就是指出性別歧視是一種社會期待或社會安排。即使你本身對女性沒有任何敵意,只要你接受了這種社會期待或安排,並以此對待那些違反規定的女性,你就會做出厭女的行為。

同理,〈偽歧視〉對於歧視的分類,以及書中各種因為其他原因而讓弱勢者在判斷過程中不利的故事,其實能夠導出的結論,反而都是結構性困境有多重要:

  • 因為即使我對每個族群都不帶偏見,只要各族群的起始條件不一樣,我在分配機會的時候,就比較不會分給弱勢族群的成員。
  • 即使社會中每個人心中都毫無偏見,只要某些族群處於結構性弱勢,無論弱勢是怎麼來的,該族群之後都更難獲得機會。
  • 此外,只要不平等的體制繼續存在,討論平權與歧視就很容易造成詮釋差異跟概念混淆,很容易讓我們誤以為傷害他人的個人或組織帶有惡意。

也就是說,如果要讓社會上每個人都能擺脫結構性的困境,充分發揮潛力;並且要讓我們能夠理性討論社會上的不平等應該怎麼解決,那麼你要嘛得讓目前處於結構弱勢的族群比別人更容易獲得機會;要嘛你就得讓那種機會變成一種權利,所有人不分資格都能獲得。

前者就是積極平權措施;後者則是社會安全網跟社會投資。但無論是哪一種,似乎都不是索威爾會支持的?

附帶一提,索威爾在書中多次提到的「無敵謬誤」也值得拿出來討論,因為這項批評有時候是在打稻草人。雖然無論世上有沒有歧視,每個人的努力成果都會有差異;但推動平權和社會正義的人並即使不相信這種說法,也能主張某些分配方式違反正義:某些族群過去被視為劣等、國家在威權時代摧毀了族群的文化資產或將族群汙名化、社會相信或曾經相信違反科學的性別分工、你爸媽靠著資本利得的收入給了你大量的創業資金、你因為代代住在偏鄉而找不到較好的老師……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平權人士只要能夠成功證明某些體制性因素,足以讓不同個體的練功效率產生大幅差異,就可以證成社會上需要某些改革來促進機會平等。這段論述中根本不涉及任何「無敵謬誤」。

無論是在溝通還是倡議,認定別人帶著惡意或缺乏同理心,通常都會激化對立,讓對方更不願意接受我們的訴求;同時也會讓我們更難設身處地思考對方的說詞是否真實合理。

歧視的再思考:從論證缺陷中發現探討的可能

總之,我認為索威爾在〈偽歧視〉中的論證,還不足以讓我們用新的角度重新思考該怎麼分配社會上的機會與資源。但這本書還是蠻值得一讀,因為:

如果你認為社會上充滿歧視,應該深化品格教育降低歧視、設計制度促進機會平等,那麼索威爾的論證的確提醒我們,造成結構性劣勢的抉擇未必出於偏見或惡意,大半情況下甚至可能都只是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屬性而已。這項提醒很重要,因為無論是在溝通還是倡議,認定別人帶著惡意或缺乏同理心,通常都會激化對立,讓對方更不願意接受我們的訴求;同時也會讓我們更難設身處地思考對方的說詞是否真實合理。

這當然不是說我們應該去給壓迫者更多空間,而是指某些歧視與機會平等的議題,即使不涉及意圖也可以討論。索威爾為了反駁歧視而舉出的證據,以及提出的論證,都間接證明了許多處於弱勢的族群,因為自己無法掌控的原因而陷入不利。這些結構性困境都是個體無法改變的,所以制度有義務去緩解[1]。我們可以先要求緩解這些結構性的壓迫和困境,直到反對我們的人證明這些困境不存在,或者直接說出不通情理的話,去主張社會不需要在乎這些受壓迫者的處境。這種時候再來討論意圖,效果反而更好。

另一方面,如果你跟索威爾一樣,擔心當代的社會正義訴求已經造成了太多誤解跟成本,甚至讓弱勢更為弱勢,那麼也許你可以從這本〈偽歧視〉開始思考,如果社會中的許多機會不均等都不是因為歧視跟惡意,而是各種類似馬太效應的機制,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思考不平等。你大概不認為含金湯匙出生的人在道德上本來就應該比別人優越,也不認為陷入結構性困境的人請直接投胎等下輩子。此外,我猜你大概也不會認為那些比現比較差的弱勢族群,應該獲得跟別人一樣多的資源機會。但上面這些原則是彼此衝突的,我們不可能既希望人人努力向上爭取成功,又根據表現來分配機會,還讓弱勢族群的機會跟別人一樣多。如果要解決不平等的問題,至少得修正三者其中之一。

總之,〈偽歧視〉是一本很值得討論的書,無論你是否支持書中的論點,都可以從其中的提醒與論證缺陷得到重要啟發,而且本書的說法剛好跟許多討論歧視和不平等的書彼此互文,很適合一起並讀。

* 文中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1] 索威爾甚至也在書中提到一些證據,證明引入隨機性可以降低族群之間的既有差異。最有趣的大概是第三章提到的特許學校。在黑人和西班牙裔的區域設立的特許學校以抽籤的方式決定誰能入學,結果雖然大部分學生都來自低收入家庭,學生通過學術能力測驗的比例卻比那些富有的白人或亞裔學校更高。因為特許學校跳過了人工揀選過程,讓那些原本有心向學卻被剝奪求學機會的黑人和西裔學生獲得優質教育。

另外,修正結構性困境勢必需要修改規則,讓規則有利於結構性弱勢族群,而這剛好就是羅爾斯第二正義原則。但索威爾在本書中並不支持羅爾斯,我蠻好奇他有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論證跟他這方面的立場衝突。

延伸閱讀:
〈為何不平等至關重要〉,托馬斯•斯坎倫著,盧靜譯,2021年,麥田
〈韋瓦第效應〉,克勞德‧史提爾著,顏湘如譯,2017年,臉譜
〈不只是厭女〉,凱特‧曼恩著,巫靜文譯,2019年,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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