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於賓州洪斯代爾(Honesdale),畢業於北卡羅萊納大學阿什維爾(Asheville)分校。是美國知名的部落格作家(dailyroutines.typepad.com)。作品常見於《石板》(Slate)、《大都會》(Metropolis),和《印刷》(Print)等雜誌。他的第一本書《創作者的日常生活》(聯經)於2013年出版。
文 / 梅森.柯瑞(Mason Currey)
譯 / 莊安祺
編按:2004年12月28日,美國著名作家、評論家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逝世,距今已過了18年。1933年,桑塔格出生於紐約,早年就已展現出不凡的聰穎天賦;六○年代起,桑塔格陸續發表小說、評論,著作包括《反詮釋》、《論攝影》、《疾病的隱喻》、《旁觀他人之痛苦》等。桑塔格的寫作路上又曾面臨過怎樣的煩惱與困難呢?她又是如何在寫作與生活之間作出選擇?( * 本文摘自《她們的創作日常》第六章〈氣球、太空船、潛水艇、衣櫥〉,標題為編者擬。)
桑塔格在1978年接受採訪時說:「到了某個階段,人總得在生活與計畫之間作抉擇。」她從不懷疑哪一個對她才是正確的選擇。她年輕時在亞利桑那州土桑(Tucson)市的文具和賀卡店裡閒逛,發現了現代圖書館(Modern Library)出版公司出的書,此後就決心要擺脫「我的童年,那漫長的牢獄」,逃往她所崇拜的作家和知識分子的世界。多年後她說:「我從沒想過自己會不能過我想過的生活,我從沒想過自己可能會遭到阻礙……我抱著非常簡單的觀點:人如果一開始懷著理想或抱負,到後來卻沒有做他們夢寐以求的事,那是因為他們放棄了。我想我不會放棄。」
桑塔格之所以成功,主要是拜她源源不絕的活力之賜:自她抵達紐約開始,她就想讀遍每一本書,看遍每一部電影,參加每一個聚會,進行每一場對話。
在追求理想上,桑塔格沒有浪費一點時間。她十五歲高中畢業,十六歲進入芝加哥大學,十七歲結婚,一年半後生了一個兒子。她的丈夫比她年長十一歲,是社會學講師,兩人初識十天後,他就向她求婚。雖然桑塔格起初對於大學知識分子的生活很興奮,但是這段婚姻缺乏熱情。1959年,她離了婚,帶著七歲的兒子搬到紐約重新開始。儘管生活捉襟見肘,桑塔格卻拒絕接受離婚贍養費或子女撫養費。她接了一個暫時的工作,在《評論》(Commentary)期刊擔任編輯,接著又擔任一連串的教學工作。幾年之內,她出版了一本小說,並開始寫後來讓她成名的文章。
桑塔格之所以成功,主要是拜她源源不絕的活力之賜:自她抵達紐約開始,她就想讀遍每一本書,看遍每一部電影,參加每一個聚會,進行每一場對話。有朋友半開玩笑說,她「每週看二十部日本電影,讀五本法國小說」;另一位朋友說,對桑塔格而言,「每天讀一本書,這個目標並不算高。」她的兒子大衛.里耶夫(David Rieff)後來寫道:「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描述桑塔格的生活方式,那就是『飢渴』(avidity)。沒有她不想看、不想做,或不想了解的事物。」桑塔格自己也明白這種飢渴的價值。她在1970年的日記中寫道:「再一次,我把生活當成活力層次的問題——而且更甚於以往。」後來她又加一些段落:「我想要的是:活力、活力、活力。不要去想崇高、寧靜、智慧——你這個白痴!」
桑塔格無窮無盡的好奇心讓她的文章穿插了大量引證和附註,雖然極具權威,但也使她很難靜下來寫作,儘管她認為最好能每天都寫作,她自己卻一直辦不到;她往往要到最後關頭,才一連花上「漫長、熱烈、急切的」十八或二十、二十四小時趕稿,因為她視而不見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不能再拖了。她似乎要把壓力累積到幾乎無法忍受的程度,才能開始寫作——主要是因為她覺得寫作非常困難。她在1980年時說:「我絕不是那種運筆如飛、一氣呵成,只需要修正或略微更動一下即可的作家。我的寫作非常費力而痛苦,而且初稿通常都很糟糕。」她說,最難的部分是寫出初稿;之後,她至少有了一些可以更改的依據,而她也會重寫很多次,通常要花幾個月的時間,經歷十至二十份草稿,才能完成一篇文章。隨著時間的更迭,她的動作也越來越慢:她花了五年時間,才完成了1977年劃時代作品《論攝影》(On Photography)的六篇文章。
她認為只有逼自己長時間努力,才能獲得最好的想法。此外,她也不得不承認,在某種程度上,她覺得這一切「令人興奮」。
桑塔格的另一大障礙就是孤獨:她非常喜歡社交、熱愛對話、厭惡孤獨,她知道這對作家是不利的特性。她在1987年說:
卡夫卡曾幻想在某棟建築物的地下室工作,每天兩次有人會把飲食送到門外。他說:寫作時越孤獨越好。我把寫作想成就像在氣球、太空船、潛水艇或衣櫥裡一樣,到杳無人跡之處真正集中注意力,聆聽自己的聲音……不接聽電話或不外出晚餐都取決於我。我需要向內探索,可是要尋覓那種孤獨需要努力,因為我其實並不喜愛隱遁。我喜歡和人在一起,不喜歡孤獨。
當然,她在剛起步之時並不孤單:在桑塔格寫她第一本小說《恩人》(The Benefactor)和早期的文章時,身為單親的她同時要照顧兒子——並兼顧了幾份工作、無數戀情和她飢渴的文化生活。她怎麼安排這一切?部分是避免一些傳統的母親義務,例如烹飪,1990年她向採訪者開玩笑說:「我不為大衛做飯,只為他加熱。」(在另一次採訪中,她說大衛「穿著大衣長大了」,她指的是放在床上,她帶他參加所有聚會時所穿的大衣。)桑塔格後來和作家西格麗德.努涅斯(Sigrid Nunez)談起她發瘋似的寫作,說她只是想要推動它:「在寫《恩人》時,我一連好幾天沒吃飯、睡覺或更衣。到最後,我甚至連停下來點菸都不行。我讓大衛站在旁邊,為我點菸,而我則一直在打字。」(努涅斯補充說:「她寫《恩人》最後幾頁的時候是1962年,大衛十歲。」)
這是在桑塔格服用抗憂鬱劑德塞美(Dexamyl)之前的事。德塞美是結合了安非他命(可提振情緒)和巴比妥酸鹽(可抵消安非他命的副作用)的藥物。桑塔格的兒子說,她在1960年代中期開始依賴德塞美寫作,一直用到1980年代為止,「不過劑量逐漸減少。」鼓吹吸食大麻的《興奮時光》(High Times)雜誌1978年採訪桑塔格,問她寫作時是否吸食大麻,她答道:「我寫作時服用Speed(安非他命的俗稱),和大麻正好相反。」問及安非他命對她的作用時,桑塔格說:「它讓我擺脫了吃飯、睡覺、上廁所,或與其他人交談的需要。我可以在室內一坐二十小時,不會感到孤獨、疲倦或無聊。它讓你擁有非凡的專注力,也讓你滔滔不絕。因此如果我寫作時服用安非他命,一定會設法限制用量。」
桑塔格通常先躺在床上伸長雙手寫草稿,然後才移到書桌上,在打字機或後來在電腦上打出接下來幾次的稿子。寫作對她而言,意味著變瘦,讓她背痛、頭疼,手指和膝蓋也都疼痛。她談到自己想要以比較不會折磨身體的方式工作,但她卻從未認真改變自己的習慣;她似乎需要這種有點自我毀滅的過程。她在1959年的日記上寫道:「寫作就是消耗自己,以自己為賭注。」她認為只有逼自己長時間努力,才能獲得最好的想法。此外,她也不得不承認,在某種程度上,她覺得這一切「令人興奮」。她喜歡引用劇作家寇威爾的話:「工作比遊戲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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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賓州洪斯代爾(Honesdale),畢業於北卡羅萊納大學阿什維爾(Asheville)分校。是美國知名的部落格作家(dailyroutines.typepad.com)。作品常見於《石板》(Slate)、《大都會》(Metropolis),和《印刷》(Print)等雜誌。他的第一本書《創作者的日常生活》(聯經)於201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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